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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疗卫生行风建设“九不准”承诺书

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,强化医务人员廉洁从医意识,义乌市妇幼保健院及全体医务人员向社会作出以下“九不准”承诺:

    

    一、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

    二、不准开单提成

    三、不准违规收费

    四、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

    五、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

    六、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

    七、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

    八、不准收受回扣

    九、不准收受患者“红包”


    欢迎广大群众对我们的承诺进行监督。


电话_03.jpg监督举报电话:0579—83803017(工作时间)15267950012(非工作时间)

受理部门:纪检监察室

版权所有 义乌市妇幼保健院

医院地址:义乌市新科路C100号

咨询电话:0579-8905666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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